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部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要求,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,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,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,现就2024年测试工作做以下安排:
一、测试地点
体质健康测试中心、田径场。
二、测试对象
在校大学生(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)
三、测试内容
(一)室内项目:身高/体重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立定跳远、引体向上(男)、1分钟仰卧起坐(女)
(二)室外项目:50米、1000米(男)、800米(女)
四、测试安排
(一)2021级-2022级(含舞蹈学院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,高职学院2023级、2024级):2024年10月18日起每周周五、周六全天进行测试(具体各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另通知)
(二)2023级-2024级(除舞蹈学院和高职学院):2024年10月14日起周二至周四进行测试。
五、学校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
(一)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坚持安全第一原则、坚持全员测试原则,测试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,测试过程中校医院医生全程在现场;测试按年级分组进行。
(二)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动员大会,传达学校体质健康测试办法,及时准确地把相关通知和要求告知学生;摸排特异体质学生和因病不适合测试的学生情况,登记汇总参加测试学生名单,确认参加测试学生的身体状态,为确有需要的学生办理免测、缓测手续,确保学生测试安全;教育、引导、组织学生按《标准》测试项目加强体育锻炼,保证测试参与率、及格率和测试安全;安排专人组织、陪同学生参加测试,督促学生按照测试要求做好测试准备;加强对学生测试过程的教育与管理,维持测试秩序,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,及时处理突发情况。
(三)体质健康测试坚持、数据保密性原则,对敏感数据不公开,保证学生隐私。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坚持公开性原则,对不涉及学生隐私数据进行公示,保证测试在阳光下进行。
(四)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组织测试。学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参加测试或补测,证件不齐不得参加测试。严禁出现替测、证件作假等舞弊行为,一旦发现将严格按照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(五)学生应穿着运动服、运动鞋参加测试(拖鞋、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);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,忌空腹、饱腹进行测试;如出现身体不适,则立即停止测试;中长跑项目在测试时禁止携带耳机。
六、测试指标与评分
(一)单项指标与权重
单项指标 | 权重(%) |
50米跑 | 20 |
坐位体前屈 | 10 |
立定跳远 | 10 |
引体向上(男)/1分钟仰卧起坐(女)
坐(女) | 10 |
1000米跑(男)/800米跑(女) | 20 |
肺活量 | 15 |
体重指数BMI | 15 |
注:体重指数(BMI)=体重(千克)/身高2(米2)。
(二)评分细则
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,满分为120分。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,满分为100分。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,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,满分为20分;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,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,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。
七、免测或缓测办理
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免测或缓测申请,申请缓测的学生参加本学年的补测。
(一)申请流程
务必在测试前提供医疗单位病情诊断证明、病例证明(三甲医院),填写《云南艺术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缓测/免测申请表》,由辅导员及学院审核情况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盖学院公章,再由校医室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,最后交至体育教学部审核方可受理。体育教学部受理时间以每学期体测通知为准,过时不予受理。
(二)申请免测的条件
1.患有先天性疾病或肢体残疾;
2.患有循环系统疾病:主要包括心功能不全、心律失常、心脏病、心脏瓣膜病、感染性心膜炎及心肌炎等疾病;
3.呼吸系统疾病:主要包括肺气肿、哮喘、大叶性肺炎、支气管炎、胸膜炎、气胸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胸腔积液等疾病;
4.消化系统疾病:主要包括肠梗阻、上消化道出血、肝癌、肝硬化、脾肿大、急性胆囊炎、急性阑尾炎、胃肠穿孔等疾病;
5.其他疾病:主要包括骨折、软组织损伤二级及二级损伤以上、腰间盘突出、脑动脉瘤、脑出血、膝骨性关节炎、半月板损伤及韧带断裂等疾病;
八、补测安排
办理缓测和测试不合格者,在体测结束后两周内(11月底),予以补测一次,如补测仍不合格,视为本学年体测成绩不合格。